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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 by account_disabled on Jan 3, 2024 23:39:20 GMT -6
劳动内容的义务(代位追偿前承包商对预定提供服务的人员的权利和义务),并且这些义务属于工人的状况。其遵守或不遵守规定不是合同行政部门或诉讼行政管辖机构的责任,而是社会管辖机构的责任。代位权不能构成合同获胜者的具体行政条款中规定的义务之一。这样,只有在法律或集体协议规定代位权的情况下,规范才能包含这样的要求。” 根据上述所有内容,很明显,承包机构不仅不对即将离任的承包商提供的代位信息的真实性负责,而且也不应评估所述信息,因为评估合规性或不合规性工作条件不对应于公共部门实体,而是对应于社会管辖权。 »订约机构在收集即将退出的承包商在规范中提供的信息时充当中介,并且有责任索取这些信息,甚至要求投标人自己在程序总部向订约机构索取其他信息。 这些是缔约机构的义务,在任何情况下,缔约机构都不得以不遵守或不遵守法律的方式处理劳工事务,这与社会管辖权相对应,当然,除非这些不遵守行为是臭名昭著的。 此时,需要提出一个问题:虽然承包机构无法开始评估与劳动管辖权相对应的纯粹劳动问题,但如果承包机构观察到大量雇员被代理,会发生什么情况,会导致不公正的结果吗?合同预算增加? 如果订约当局怀疑代位的雇员人数不是真实人数怎么办?如果最终要代理的员工人数低于离职公司公布的人数,如果最终考虑到高于实际代位成本的成本,会发生什么情况? 承包机构不应对这些问题进行裁决,因为这意味着 C级联系人列表 评估甚至解释劳动法规和适用的集体协议,但在计算基本招标预算时,即承包机构在计算招标预算时至关重要(PBL)必须根据即将离职的公司提供的信息考虑现有的代位费用,否则可以假设提取了高于投标预算的代位信息,这意味着该程序将无效或违反竞争原则。 所有这些都旨在表明,根据现行规定,订约机构必须或有条件根据承包商提供的信息确定 PBL,这可能会导致有关部门的串通行为。增加离职公司的工人数量(无论新加入的经营者可能提出的劳动范围要求),目的是减少公司的劳动力,或者只是预算配置不当,涉及违反支出原则根据LCSP 第 1 条的规定对公共部门实体进行控制。 简而言之,如果可能出现这些情况,订约机构将处于不受保护的境地,因为为了保证出席并且程序不至于无效,它必须考虑到代位人员的劳动力成本,前提是由承包商发出。然而,如果随后最终满足代位协议中规定的要求的人员素质较低,我们将发现自己面临承包商可能的不当得利,因为服务的预算本来应该较低。在这种情况下,没有法律机制保证对订约机构的保护,这将导致受影响服务的成本不合理地增加和服务瘫痪。共采购专家 Jo购法律顾问专家 法院使用该表述来承认订约机构有权根据其最佳知识和信念准备投标规格或解释、判断或评估要约,并在做出决定时假定其专业知识和技术能力。免除关于有争议的方面的辩论,而没有具体的法律规则作为其裁决的基础。 技术自由裁量权是什么意思?什么情况下会发生?你的极限是什么? 中央合同资源行政法院 法院宣布,合同价格的确定被视为一项技术标准,因此具有技术自由裁量权(3 议)。梅等)。在第一项决议中,我们援引第 358/2015 号决议,在这方面表示由于这些纯粹是技术标准,因此它们将享有酌处权,这是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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